闪存侵权案 智财法院判赔近亿

S170719Y1 2017年8月号
 东芝内存股份有限公司控告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力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智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制造、设计或协助制造,并由瑄誉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之闪存产品侵害该公司之专利权。智财法院于2017年7月5日宣判,力积公司应与其他被告连带给付东芝内存公司新台币99,822,173元,及自2014年6月4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年息5%计算之利息,并负担东芝内存公司诉讼费用之二分之一。
 力积公司发布新闻稿表示,公司一向尊重知识产权及重视研发,从未对他人专利有侵犯意图或侵犯的事实,并于7月31日与其他共同被告提起上诉。(2017.07)

资料来源
中央社2017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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