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化妆品容器专利权 真爱无瑕公司判赔100万元

S180116Y1 2018年2月号
 日商高丝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发现真爱无瑕有限公司所贩卖的「HANROON 韩润隐形八爪超能紧致霜」产品之包装容器侵害该公司所拥有的中华民国第D139201号「包装用容器」设计专利。高丝公司并于同年9月二度发函要求真爱无瑕公司停止侵权行为,但真爱无瑕公司不予理会,仍持续于网络上贩卖该项产品,因而提告。
 真爱无瑕公司主张,2015年11月参访香港美容展时,发现此类菱格纹之包装容器于大陆及香港化妆品市场流通甚广,并无任何专利标示,且于网络及市场上查询,均未发现该包装容器已被注册专利,因而于2016年3月10日自大陆厂商购入该包装容器。2016年9月,收到高丝公司的律师函后,立即向大陆厂商确认并非为专利商品,且委托专利事务所制作的专利侵权分析报告,亦得出未侵权之结论。此外,真爱无瑕公司于遭到高丝公司提告后也停止贩卖该项产品,并非故意侵权。
 智财法院判决指出,该包装容器确实侵害高丝公司的专利权,且真爱无瑕公司与高丝公司之间为竞争同业的关系,对于同业间所制造、销售商品的相关信息,应有较高程度之注意义务,认定真爱无瑕公司具有过失。
 因此,判决真爱无瑕公司不得制造、贩卖侵害中华民国第D139201号「包装用容器」设计专利之物品;并应将「HANROON 韩润隐形八爪超能紧致霜」产品之包装容器成品、半成品、模具回收并销毁;真爱无瑕公司及其负责人应连带赔偿新台币100万元,本件可上诉。(2018.01)

资料来源:
中时电子报20180116
TIPLO ECARD Fireshot Video TIPLOBrochure video TIPLO News Channel TIPLO TOUR 7th FIoor TIPLO TOUR 15th FIo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