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

C171027Y3 2017年11月號
 行政院會於2017年10月26日通過「著作權法」修正草案,為因應數位科技及網路的高度發展,智慧局自2010年正式啟動修法工程,期間歷經多年研議、會商,經行政院召開5次審查會議後定案,該草案調整後合計145條,修正93條,增加17條。
 此次「著作權法」修正要點如下:
一、整併及修正著作財產權之無形權能規定
二、檢討著作人歸屬規定之合理性
三、促進著作流通利用,修正著作人格權規定 四、促進市場和諧,釐清散布權及出租權相關規定
五、調整表演人及錄音著作保護 六、將著作財產權限制規定,作更為合理之修正
七、增訂著作財產權人不明之強制授權及著作財產權之設質登記規定
八、修正法定賠償規定 九、修正邊境管制措施 十、檢討修正不合時宜之刑事責任規定  該修正草案為近20年來最大幅度調整,修法主要於建構我國優質的著作權法制環境,提升著作權人保護,有效遏止侵權,並適度調和社會利益以保障民眾合法利用著作,免受侵權的疑慮,達到促進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與創意的加值,強化國家整體競爭力。(2017.10) 

資料來源:
智慧局新聞稿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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