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签署优质企业相互承认协议 共享便捷通关优惠措施

S121128Y8・S121128Z8 2012年12月号

 我国海关「优质企业(AEO)」及美国「海关及贸易伙伴合作反恐规范(C-TPAT)」于2012年11月26日在美国华府完成相互承认协议签署。透过本协议之签署,双方海关互相承认对方AEO之验证结果,并给予对方AEO业者便捷通关等优惠措施。
 台湾自2009年12月25日实施优质企业制度,截至2012年11月23日已达507家,包含346家一般优质企业及161家安全认证优质企业。根据统计,台湾为美国第10大贸易国,美国为台湾第3大贸易国,2011年台美间贸易总值达621亿美元,而台湾安全认证优质企业对美国进出口总值达157亿美元,约占对美贸易总值25%,因此完成本协议签署,对促进台美经贸发展至为重要。
 财政部表示,台美双方达成AEO相互承认,台湾安全认证优质企业将直接受惠,经由互相承认验证结果,双方AEO业者可共享便捷通关等优惠措施,不仅有利业者输美货物快速通关,创造商品竞争利基,更有助业者后续物流管理,构建Just-in-Time与零库存之利基,并可达到端对端(end-to-end)整体供应链安全,以提升企业竞争力;美方AEO业者输台货品亦然,进而扩增台美双方贸易额,缔造互利双赢经贸荣景。(2012.11)

资料来源:
经济日报20121128/A1
工商时报20121128/A5
自由时报20121128/A4
财政部关税总局新闻稿201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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