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拍卖山寨名牌包 判赔214万余元

S120814Y2 2012年9月号

 新竹钱姓女子在拍卖网站谎称贩卖名牌真品LV、GUCCI、PRADA手提包、皮夹,但买家收到皮包后发现竟是仿冒品,愤而提告诈欺。LV所属的法商「路易威登马尔悌耶」公司(Louis Vuitton Malletier)也对钱女提告求偿。新竹地院判钱女应赔LV公司214万余元。【台湾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决-101,审重诉,34-20120806】
 判决书指钱女从2008年底到2009年6月,以其女儿名义在拍卖网站上注册,刊登「贩卖真品之LV、GUCCI、PRADA手提包和皮夹」不实讯息,且以相当于真品之价格,让买家信以为真下标。但买家收到商品后,发现是仿冒品,也有买家汇款后,尚未收到商品。
 钱女在警讯和法院开庭时,供称商品是大陆女子「黄莉菲」提供,但法官查了移民署及出入境资料,都没有「黄莉菲」这个人,认为钱女撒谎,依诈欺罪判其2年徒刑。
 另外,LV的公司法商「路易威登马尔悌耶」公司也对钱女提起损害赔偿民事告诉,要求钱女赔偿售出LV仿冒品平均售价21,467元的500倍,即10,733,500元作为赔偿金额。
 法官审理后,以被告钱女贩售仿冒品仅半年,未严重侵害LV的商标专用权,考量法商求偿与损害不相当,认为赔偿平均售价的100倍为合理,因此判钱女应赔偿LV公司2,146,700元,并在报纸上刊登部分判决书内容一天。(2012.08)

资料来源:
自由时报20120814/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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