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快速取得美国专利新措施 台美TW-SUPA方案 3月起试办

S120210Y1・S120203Y1 2012年3月号

 继「台美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之后,智能财产局又积极规划推动以台湾为PPH第一局之加速审查方案;称为「支持利用专利审查高速公路加速审查作业方案(TW-Support Using the PPH Agreement),简称TW-SUPA方案」,针对台美间共同申请的重要发明,藉由TW-SUPA方案,协助台湾申请人于最短时间内取得台湾及美国专利。TW-SUPA方案预计自2012年3月1日起开始受理申请,审查期可缩短至约1个月,将先试办6个月,预估会有264件申请案受惠。
 由于台美PPH是以美国为第一局,也就是美国审查结果必须先出来,让我方可参考美国审查意见,所以我智能财产局2011年就积极规划,希望可以有台美PPH的对照本,也就是以台湾为PPH第一局,业者在国内尽速审查出来后,就可以主张美方加快脚步审查。
 对于以台湾为首次申请局之发明专利申请案,申请人于美国提出对应申请案之申请日起6个月内,得据以向智能财产局提出TW-SUPA申请,智能财产局将优先进行审查。
 智能财产局表示,考量到智能财产局现有审查资源,TW-SUPA方案试办期间,各技术领域之每月处理件数分别为机械类及生活日用品类为每月各8件,半导体类、信息类、通讯类、电力测量光及储存装置类、生技医药类、化工类及光电液晶类为每月各4件。
 同时,为使申请人能公平运用TW-SUPA方案,且避免申请人申请前未经适当慎选案件而将全部适格案件均提出申请,每一申请人每年申请件数之上限为8件。申请TW-SUPA,每件需缴纳新台币4,000元之申请规费。
 若申请案符合申请要件且申请文件齐备,智能财产局会将案件依据技术领域排序,告知申请人该案之预估可发出审查结果通知之日期。若申请人认为没有向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提出PPH之实益,可于收到前述通知后1个月内撤回TW-SUPA申请。
 我国人主要是以电子产业向美国申请专利审查为大宗,所以这项措施推出,预期对于资通讯电子产业是一大利多。(2012.02)

资料来源:
智能局新闻稿20120203
工商时报20120210/A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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