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保护智财权 经济部肯定推动「贯彻保护智能财产权行动计画」 研议参与「反仿冒贸易协议」
S111209Y6 2012年1月号
经济部智能财产局表示,为延续「贯彻保护智能财产权行动计画」,经济部已邀集相关部会研商,策划未来3年的行动计画,并在2011年12月21日经行政院核定通过。
行政院自2002年起成立跨部会协调会报,统筹协调推动「贯彻保护智能财产权行动计画」各项工作,多年来经各机关协力执行,我国在遏止仿冒盗版、教育宣导、边境管制、加强与国际交流等工作获得显著成果。包括自2009年起,美国贸易代表署(USTR)已将我国从「特别301案」名单中除名;商业软件联盟(BSA)最近的报告亦指出,我国软件盗版率在亚洲地区最低之国家排名第三,仅次于日本与新加坡,并已连续第五年下降,显示我国在落实保护智能财产权方面,已有卓著进展。
计画内容除持续性的查缉仿冒盗版、教育宣导、校园保护等工作外,因应国际最新趋势,增列研析反仿冒贸易协议(ACTA)内容,实时掌握议题动态,研拟因应策略;又为有效遏止日益猖獗的网络侵权问题,则列入健全网络著作权保护措施、研搜各国对境外网站阻断之立法发展趋势等议题,并配合新修正商标法与专利法,推动其相关子法修正等项目,纳入计画。
该计画目标计有下列八大项:
一、健全智能财产权政策及法规,提升我国法制品质。
二、加强执行查缉仿冒盗版,及办理司法人员专业训练,落实智能财产权保护。
三、加强边境管制,减少仿冒品及盗版品交易。
四、持续推动校园保护智能财产权行动方案,落实校园智能财产权保护。
五、推动合法使用计算机软件等著作、强化网络著作权保护,及辅导建立著作利用授权机制。
六、强化智能财产权教育宣导,建立国人正确的智能财产权观念。
七、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增进国际间对我国保护智能财产权的认识。
八、奖励创新发明、协助企业落实专利商品化,提高企业全球竞争力。
其中,有关智能财产权法令之制定、智能财产权教育宣导及国际交流合作方面,由经济部主办;边境管制措施则由财政部关税总局执行,教育部则持续推动校园保护智能财产权行动方案;法务部、内政部警政署等执行查缉仿冒盗版工作,透过各部会及所属机关于法制面与执行面通力合作,建构我国更优质的智能财产权保护环境,以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
此外,经济部亦研议推动参与「反仿冒贸易协议(ACTA)」。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澳洲、纽西兰、摩洛哥与新加坡等8国,已在2011年10月1日于日本东京签署ACTA。未来将与司法院、法务部与财政部等机关,针对相关条文逐一检视,进行推动参与ACTA可行性评估。(2011.12)
资料来源:
中央社20111209
智能局新闻稿2011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