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剑桥大学商标近似 「剑桥小院士」商标不准注册

S111118Y2 2011年12月号

 前「ILTEA」英国剑桥认证中心执行长黄时遵,申请以「剑桥小院士」为12种帽类商品商标,法官认为与800年历史的英国剑桥大学的权益有关,请剑桥大学跨海来台参与审判。智能财产法院最后判决,黄时遵败诉。【智能财产法院行政判决-100,行商诉,89-20111110】
 黄时遵于2004年7月间,向经济部智能财产局申请以「剑桥小院士」为商标,指定使用在便帽等各式帽类商品,智财局核准其注册。
 剑桥大学知悉后,向智财局申请评定,认为「剑桥小院士」商标,与剑桥大学已经取得的「剑桥」等6个商标,构成近似且可能会使消费者混淆误认。智财局随后评定,「剑桥小院士」应予撤销;黄时遵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剑桥大学代表人向法官表示,剑桥大学曾在1998年及2005年,授权黄时遵所属之「ILTEA」考试中心,提供英语检测服务,但授权期间仅到2008年9月30日止。
 剑桥大学早已多角化经营,包括贩售衣服、衣饰配件、冠帽、书籍、定期刊物、计算机程序磁带等商品。因此,智财法院认为,「剑桥小院士」商标,与剑桥大学商标,不仅构成近似,两商标间的商品或服务之性质极具关连性,将使消费者误认两商标间有授权关系,或者为关系企业之可能,如此将有减损剑桥大学商标之信誉。(2011.11)

资料来源:
工商时报20111118/A21

TIPLO ECARD Fireshot Video TIPLOBrochure video TIPLO News Channel TIPLO TOUR 7th FIoor TIPLO TOUR 15th FIo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