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印「关务互助协议」、「租税协议」 生效

S110802Y8・S110819Y8 2011年9月号

 台印「关务互助协议」8月1日生效,这是台湾继美国、菲律宾与以色列后,第四个国际关务合作协议,形同关税外交。经由互助协议,台湾与印度将建立信息交换、打击走私与通关互惠等合作关系。
 台印度关务互助协议共计14条条文,除共同公正执行关务法规、打击关务违章行为外,并于对方请求提供协助时,依各自国内法规定尽可能配合办理。又签署本协议亦可对双方未来洽谈优质企业(AEO)相互认证事宜,提供法源依据。
 另,台印「租税协议」也于8月12日生效。这是我国第21个全面性所得税协议,减免多项租税,以及避免双重课税,可增加台湾与印度的经贸、投资与科技交流。财政部表示,印度是我国企业拓展南亚重要据点,台印租税协议生效,可协助企业延伸生产、服务触角,有助企业全球布局。(2011.08)

资料来源:
联合20110802/AA2
工商20110802/A16
经济20110802/A18
经济20110819/A23
财政部新闻稿201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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