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局修正专利审查基准 开放多项更正态样

S110509Y1 2011年6月号

 经济部智能财产局5月起大幅放宽专利更正事项、实质变更申请专利范围的判断基准,并增列具体案例说明,此举将有助业界增加专利更正运用方式,让专利权更具稳定性。此次修正重点如下:
 一、放宽更正事项之判断基准:
 现行基准对于二段式撰写形式之请求项更正,仅得以不明了记载之释明为由,将特征部分之部分技术特征改加载前言部分。本次修正除上揭之更正态样外,进一步放宽下列更正态样:(1)将二段式撰写形式之请求项改写为不分段,或(2)将不分段撰写形式之请求项改写为二段式,或(3)将二段式撰写形式请求项之前言部分之部分技术特征改加载特征部分,皆属不明了记载之释明,且未实质扩大或变更申请专利范围。
 二、放宽实质变更申请专利范围之判断基准:
 现行基准中对于将发明说明或图式之技术特征引进申请专利范围之更正,仅允许针对更正前申请专利范围所载技术特征(如有机酸)引进其下位概念技术特征(如甲酸),其它更正情况将构成实质变更申请专利范围。本次修正对于申请专利范围所载技术特征(如组件A)更正为其进一步界定之技术特征(如组件A系由组件a1+a2所组成),若未改变更正前申请专利之发明的产业利用领域或发明所欲解决之问题,则不构成实质变更申请专利范围。另外,申请专利范围中以手段功能用语或步骤功能用语表示之技术特征,更正为发明说明中所叙述对应于该功能之结构、材料或动作,现行基准并不允许,本次修正放宽规定,允许更正。
 三、增加案例说明:
 增删部分案例,并纳入含法院判决确定之案例,并依(1)更正事项之判断、(2)超出说明书或图式所揭露之范围的判断、(3)实质扩大或变更申请专利范围之判断的顺序重新编排。其中第(3)种又分为(A)删除独立项,附属项改写为独立项及(B)将发明说明或图式之技术特征引进申请专利范围等二种情形,分别加以说明,使审查人员及各界能充分了解更正案审查原则。(2011.05)

资料来源:
经济20110509/A18
智能局新闻稿20110503

TIPLO ECARD Fireshot Video TIPLOBrochure video TIPLO News Channel TIPLO TOUR 7th FIoor TIPLO TOUR 15th FIo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