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coste吊牌印Crocodile 字小不算侵权 不起诉

S110305X2 2011年4月号

 服饰品牌法商Lacoste与新加坡商Crocodile,再度为「鳄鱼」图案商标闹上法院。新加坡商不满法商之台湾代理永三企业股份有限公司(YUN SAN CORPORATION)在商标吊牌中印有Crocodile字样,因而控告永三公司涉嫌违反商标法。
 检方根据法商Lacoste提出的相关资料,发现Lacoste的衣服在领口、左胸及吊牌上,都有清楚的鳄鱼商标与Lacoste文字商标,至于新加坡商质疑的吊牌内出现Crocodile文字,仅位于吊牌底部,且文字小而不起眼。
 检方认为,如果永三公司要拿Crocodile作为商标使用,应在衣服显眼处标示此文字商标,才能让人一望即知,而不是仅在吊牌底部出现该英文字。
 而且,Crocodile也是英文「鳄鱼」之意,检察官认为永三公司此举仅是告诉消费者该鳄鱼图案商标的英文是Crocodile,而无积极证据证明有侵害新加坡商的商标权,全案不起诉处分。(2011.03)

资料来源:
联合20110305/A25

TIPLO ECARD Fireshot Video TIPLOBrochure video TIPLO News Channel TIPLO TOUR 7th FIoor TIPLO TOUR 15th FIo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