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RELIEF」注册做为牙膏商标 驳回

S110328X2 2011年4月号

 美商美国棕榄公司(Colgate-Palmolive Company),欲以「PRO-RELIEF」注册做为「高露洁」牙膏商标,遭经济部智能财产局驳回,棕榄公司不服告上智能财产法院,败诉。【智能财产法院行政判决-99行商诉190-20110310】
 棕榄公司主张,在世界各国贩售口腔保健商品时,外包装都印有此商标,并获廿多个国家同意注册,并不会使消费者把这个商标与他们牙膏产品的功用说明混淆;而且智财局过去已经核准许多以「PRO」为前缀的商标。
 但智财局主张,棕榄公司的「PRO-RELIEF」在中译上有「专业止痛」的意思,以此做为商标,会使消费者认为该商品有专业止痛效果,具有商品功能说明的意义,依法不能注册。
智能财产法院审理后认同智财局的主张,判决驳回棕榄公司之诉。(2011.03)

资料来源:
联合20110328/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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