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儿」绿茶商标 使消费者误认为啤酒 法官判决撤销商标注册

S110213Y2 2011年3月号

 「是啤酒还是绿茶?等你来鉴定!」保力达公司推出「啤儿绿茶」饮料,广告对白逗趣让人印象深刻;但「啤儿」商标被智能财产法院法官认为,会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啤酒,判决撤销商标注册。【智能财产法院行政判决-99行商诉171-1000127】
 据查,青春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系企业保力达公司,两年多前推出含啤酒花的「啤儿绿茶」饮料,并以「啤儿」文字向经济部智能财产局注册商标获准,登记列为无酒精饮料和含酒精的啤酒、黑啤酒等商品。
 但台湾烟酒公司认为,「啤儿」和英语啤酒「beer」读音近似,且「啤儿」系列饮料广告都强调饮料结合啤酒口味,会让消费者误认及联想为啤酒,向智能财产局提出商标异议。
 智能财产局审查后认为异议有理,撤销「啤儿」系列饮料和啤酒的商标注册;青春泉公司不服,向经济部诉愿委员会提诉愿被驳回,转而向智能财产法院提出商标异议的行政诉讼。
 业者主张,「啤儿」是该公司独创商标,和啤酒的读音不同,消费者对含有酒精的啤酒都直称啤酒,不会以「啤儿」两字称啤酒;「啤儿绿茶」产品包装和名称,虽与含酒精的啤酒相类似,但非属酒类,消费者不会被混淆误认。但法官认为,「啤儿」商标的「啤」字与啤酒的「啤」字相同,且和英语啤酒读音「beer」相近;以「啤儿」为饮料商标,可能会让消费者误认是含酒精的啤酒,驳回青春泉公司之诉。(2011.02)

资料来源:
联合报20110213/A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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