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合作及双边布局 台日签署金融监理合作备忘录

S131129Y8・S131129Z8 2013年12月号

 台日双方2013年11月28日于日本东京签署「金融监理合作备忘录(MOU)」。
 金管会新闻稿表示,台日经贸投资往来密切,在银行业部分,目前台湾已有5家银行于日本东京及大阪设有6处分行,日方则有3家银行在台北设立分行;证券业部分,日方在台设有1分支机构;保险业部分,我业者在日设有1办事处,日方在台有1子公司、1合资公司及7办事处或联络处。鉴于双方金融往来日益密切,双方金融主管机关均认为有加强合作交流之必要,就合作备忘录之内容积极沟通协商并达成共识。
 此项备忘录范围涵盖银行、证券期货及保险业等金融业务之监理合作,包括对在双方管辖范围内营运之金融机构之信息交换。双方主管机关同意对相关金融机构之重大监理关切事宜相互通知、对欲采取之改善措施相互合作、对拟访视金融机构计划之告知、鼓励持续沟通与联系等等,另为了深化双方了解及合作,双方同意就金融监理进行对话及意见交流。对于监理信息交换之方式、用途、保密等,备忘录亦作了原则性之规范。
 金管会表示,此项备忘录之签署对于加强台日金融监理有正面帮助,将可促使双方金融监理进一步之合作,有助于双方确保金融体系之健全、保障投资人权益及提升金融市场效率,亦有助双方业者拓展商机,强化双边之布局。(2013.11)

资料来源:
中国时报20131129/AA1
金管会检查局新闻稿201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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