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关系再深化 台日签署电子商务合作协议

S131106Y7・S131106Z7 2013年12月号

 台湾与日本于2013年11月5日签署「公益财团法人交流协会与亚东关系协会间电子商务合作协议」(简称「台日电子商务合作协议」),双方经贸关系更往前迈进一步。
 经济部新闻稿表示,此协议透过减少数字商品及服务之贸易障碍,为业者及消费者创造稳定与安全之交易环境,促进电子商务之蓬勃发展,为台湾经济带来成长与机会。台、日延续「堆积木」作法,进一步完成「台日电子商务合作协议」,为双方持续洽签经贸协议奠定良好基础。未来可在亚东关系协会及日本交流协会之年度台日经济贸易会议,进行电子商务相关议题之信息分享、经验交流与合作,深化双边经贸关系。
 协议重点内容如下:
一、「促进数字商品与服务之贸易」部分,此协议维持台日间数字商品免关税,保障数字商品不会遭受歧视性待遇,合理减轻或免除网络服务业者的侵权责任,且就有关透过电子方式提供之跨境服务部分,仍维持双方在WTO服务贸易总协议(GATS)之市场开放既有承诺。
二、「创造稳定与信息自由流通之发展环境」部分,此协议力促双方电子商务相关规范与措施均应透明与合理、确保电子交易双方当事人自由选择电子签章方式之权利,并应共同合作防止网络诈欺,维护网络交易安全。本协议同时鼓励双方主管机关推动无纸化贸易,接受电子证明文件之效力,以及协助中小企业克服进行电子商务交易之困难与障碍等。(2013.11)

资料来源:
中央社20131106
自由时报20131106/A6
经济部实时新闻20131105
外交部新闻稿201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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