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雇不等于买断 歌手齐秦赢回27首歌曲著作权

S140104Y3 2014年2月号

 歌手齐秦与主张拥有他多首歌曲著作权的环球音乐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打官司,争回大约在冬季、冬雨、狼、九个太阳、玻璃心等27首歌曲音乐著作的著作权。最高法院驳回环球音乐的上诉,判决齐秦胜诉定谳。
 齐秦主张,引发争议的这些歌曲,多半是他于1985、1986年独自或与他人的共同创作,在录成专辑后,只把录音著作权授权给老东家综一股份有限公司,并没有把公开演奏、播送等音乐著作的著作权一起让给综一。即使后来宝丽金唱片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综一,再与环球音乐合并,权利仍应属于他。
 环球音乐则主张,当年综一公司出钱聘雇齐秦完成这些歌曲,已取得词曲的音乐著作及录音著作等权利;齐秦20多年都未主张权利,可见他知道著作权已转让,现在提诉讼不但违反法律安定性,该公司受让综一公司权利至今多年,依时效规定已取得著作权。
 最高法院判决指出,著作权的取得,由刚立法时的注册登记,修正为目前的创作保护制度,主张拥有著作权的环球公司必须提出拥有权利的证明。环球音乐虽提出综一公司出资聘雇齐秦创作的证明书、著作权转让证明书等文件,但法官认为这些证明文件,有多种签名式样及印文种类,在没有其他证据下,无法判断是由齐秦签名转让音乐著作的著作权。
 判决亦指出,以一定时间占有他人之物而取得物权、以尊重长期占有之既成秩序之时效取得制度,与著作权法保障著作人的著作权益为调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国家文化发展之立法目的有别。因此,关于著作权,不在民法第772条准用之列。环球音乐主张依民法第768条、第768条之1、第772条及第966条规定,时效取得音乐著作之著作权,并不可取。最终,最高法院判决环球音乐败诉。(2014.01)

资料来源:
联合报20140104/A10
中国时报20140104/C2

TIPLO ECARD Fireshot Video TIPLOBrochure video TIPLO News Channel TIPLO TOUR 7th FIoor TIPLO TOUR 15th FIo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