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韩签署「专利审查高速公路备忘录」及「有关工业财产数据交换及优先权文件电子交换备忘录」

S150616Y1・S150616Z1 2015年7月号

 智慧局发布新闻稿表示,台湾与韩国于2015年6月15日完成「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及「有关工业财产数据交换及优先权文件电子交换(Exchange of Industrial Property Information and PDX)」两项备忘录之签署,除有助于加速专利案件审查以嘉惠专利申请人、有利于两国工业信息的公众利用,更是台韩间智慧财产交流的重要里程碑。
 智慧局自2011年开始与美国、日本、西班牙等国家陆续展开专利审查高速公路合作计划,2014年共有797件专利申请案利用此机制,平均审结时间为11个月,仅约一般案件审结时间的1/3,加速审查效果显著。而韩国为外国人向我国申请专利最多的国家之一,2014年达到2,127件,LG化学、三星显示器及三星电子公司,为外国人来台申请专利案件的前20名;台湾方面,2013年在韩国提出768件专利申请案,2014年成长到955件,台积电、华邦电、聨发科、慧荣科技等为台湾到韩国申请专利的主要公司,因此,建立台韩间PPH合作关系,就产业别而言,化工、电子及半导体等产业将可受惠。
 此次签署的PPH合作计划,只要双边专利局任一局先有审查结果,申请人都能据以向另一个专利局提出PPH审查。举例来说,国人在台湾先提出专利申请再依据相同发明到韩国提出申请,若韩国智慧局先发出审查结果,申请人可据此向我国智慧局提出PPH申请,因此,有更多专利申请案可利用此机制,而嘉惠更多专利申请人。
 第二项备忘录中,也启动了「专利优先权文件电子交换」的合作机制,两局将针对这项合作尽快完成相关信息设备之建置,未来启动专利优先权文件电子交换后,两局即可透过电子交换机制取得优先权文件,节省申请人纸本递送的费用与时间,可简化跨国申请程序、加速两局的审查工作并减少纸本储存空间。
 此外,智慧局自2003年开始与韩国智慧局进行专利、商标数据交换,但仅供两局内部利用,签署备忘录后,交换取得的资料可以开放公众使用,不仅可以增进前案技术的散播,并可提供第三方进行数据加值,方便产业界利用以刺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
 台韩PPH计划于2015年7月1日开始实施,相关信息刊载于智慧局「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专区」网站:http://www.tipo.gov.tw/np.asp?ctNode=6713&mp=1(2015.06)

资料来源:
经济日报20150616/A4
联合报20150616/AA2
工商时报20150615/A3
智慧局新闻稿201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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