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商标争讼 智财法院判HOME HOTEL胜诉

S151014Y2 2015年11月号
 逸宽股份有限公司在台北信义区经营「HOME HOTEL」饭店,以「H」商标,指定使用于「餐饮店、旅馆」服务,向智慧局申请获准。美商六洲酒店集团则认为,「H」商标与其公司之商标近似,两者皆属旅馆业,于是向智慧局提出异议却不成立,进而向经济部提起诉愿获胜。逸宽公司不服诉愿之决定,逐提起行政诉讼。
 智财法院指出,逸宽公司的「H」商标予人观感印象为一书法设计之抽象图案,左撇、右捺之向下笔触图线条呈挥毫飞舞状,且经设计后呈现中文「人」与数字「1」之视觉效果,并寓有人我为一之禅意,柔软的东方文字与西方通用英文字母「H」结合,传递中西合璧之旅店经营理念;而六洲的商标则是两道直线,由一条向右方略为扬起的横线贯穿,属于常见的英文字体。况且,以「H」字母设计的住宿、餐饮业者所在多有,逸宽公司的「H」商标应无恶意攀附之意。
 此外,六洲旗下饭店为美式连锁大型饭店、提供全方位国际水平优质服务为饭店风格;逸宽公司则锁定年轻人、小家庭深度旅游及商务旅客,强调台湾文创品牌、MIT以及中西合璧的设计感,结合浓厚之中华文化及台湾元素风格以表彰小而美之精品旅店,两者提供之饭店服务,经营理念、消费族群均不同。另外,逸宽公司年度营业额已达1亿6000万元,获得Trip Advisor国际性旅游评论网站优等证书,也常被媒体报导、网络部落格推荐,可见已有一定商誉,基于与六洲定位不同,市场有明显区隔,更无传出混淆误认情事,智财法院因此判决逸宽公司胜诉,经济部之诉愿决定应撤销;全案尚可上诉。(2015.10)

资料来源:
苹果日报201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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