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事件电子诉讼(在线起诉)系统 正式启用

S160809Y6・S160808Y6 2016年9月号
 「司法院在线起诉及书状传送作业平台」之「民事诉讼事件电子诉讼(在线起诉)系统」,于2016年8月8日正式启用,提供各高等法院、智慧财产法院、地方法院民事诉讼程序书状传送服务。
 司法院新闻稿表示,2013年在全球185个经济体中,有19个准许使用电子起诉,其中12个为OECD国家,亚洲地区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均准使用电子起诉。台湾也急起直追,在2015年我们陆续启用了智慧财产行政诉讼与税务行政事件的在线起诉服务。
 在线起诉是司法院整体科技法庭(E-Court)计划最重要的一环。自2016年8月8日起,全民可利用「民事诉讼事件电子诉讼(在线起诉)系统」平台提起诉讼、传送书状及上诉,效力与亲赴法院提书状相同。当事人可利用自然人凭证注册取得递状账号及密码,律师则须向司法院提出申请,日后随时随地可使用此账号及密码登入递送、收受书状。对造当事人、律师可利用上述管道申请账号及密码后,并向法院申请在线起诉案件开通,即可在线递送、收受书状。(2016.08) 

资料来源:
联合报20160809/A9
司法院新闻稿20160808

TIPLO ECARD Fireshot Video TIPLOBrochure video TIPLO News Channel TIPLO TOUR 7th FIoor TIPLO TOUR 15th FIo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