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卖仿冒面膜 卖家判赔45万

S161008Y2 2016年11月号
 何姓女子及张姓男子情侣档自2013年3月起至2013年底,在网络上以每盒120元的价格,购买中国进口的「我的美丽日记」仿冒面膜,之后再以每盒150元至180元不等的价格,转卖给其他买家,共卖出3千盒面膜,销售总金额约45万元,2013年底二人分手后,张男仍继续在网络上贩卖仿冒面膜至2014年3月为止,统一药品股份有限公司发现后向二人提告并求偿,智财法院判二人须连带赔偿统一药品45万元,张男须单独赔偿统一药品13万5千元,可上诉。
 何女、张男二人虽辩称,不知道买到的面膜是仿冒品,也不知是自中国进口,购买面膜打算卖给中国客,但智财法院认为,二人均从事美妆相关行业,对于美容相关商品之品牌及价格应比一般人了解,二人在网络上以每盒120元价格购买面膜,与在市面通路购买价差近一倍,二人毫无质疑是仿冒品,且未向网络卖家索取任何收据发票及要求提供货品来源证明,不符常理,因此不采信二人辩词。(2016.10)

资料来源:
自由新闻网20161008
TIPLO ECARD Fireshot Video TIPLOBrochure video TIPLO News Channel TIPLO TOUR 7th FIoor TIPLO TOUR 15th FIo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