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财联盟携手广告商 签署台湾IWL合作备忘录

S170905Y6・S170904Y6 2017年10月号
 在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的协调促成下,台北市广告代理商业同业公会(TAAA)与台湾知识产权联盟(TIPA)于2017年8月正式签署「台湾IWL合作备忘录」,将共同携手合作,致力避免品牌广告投置出现于盗版网站,使广告金流不再流向侵权网站,阻断侵权网站的财源,遏止网络侵权,维护广告商品牌的正面形象。
 根据台北市数字营销经营协会(DMA)统计,2016年上半年度台湾数字广告量达新台币111亿元,已超越电视媒体的广告量,数字媒体广告投置成为第一。有鉴于此,目前内容产业除在传统电视、广播等媒体管道外,亦上架于网络平台来获得授权金与网络广告收益。然而,盗版侵权网站藉由盗版他人作品,吸引网友浏览拜访其网站,不仅造成权利人授权金收益之损失,更侵蚀合法网络平台业者的广告收益,并不利于我国内容产业的正向发展。IWL计划预期将使侵权网站缺乏广告资金而自然淘汰,对于整体产业之发展甚有帮助。  
 目前加入签署之权利人团体涵盖音乐、电影、戏剧、动漫、软件与图书共六大类的著作权人团体,未来权利人团体将持续扩大合作范围,智慧局表示乐见IWL计划顺利展开,希望未来有更多权利人与广告业者加入签署合作,共同维护台湾内容产业之知识产权。(2017.09)

资料来源:
经济日报20170905/A14
智慧局布告栏201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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