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外纷争解决(ADR)机构查询平台」上线
S171216Y9・S171215Y9 2018年1月号
「诉讼外纷争解决(ADR)机构查询平台」自2017年12月15日起正式开通,将提供民众方便、简易而快速的诉讼外纷争解决机构及相关信息之查询平台。
有关私权纠纷的处理方式,除了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声请调解等,民众还可以选择到法院以外的纷争解决机构请求以「调解」、「调处」或「仲裁」等方式解决,这种利用诉讼以外的方式解决纷争,就称为「诉讼外纷争解决机制(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简称ADR)」。与诉讼相比较,ADR具有:(1)迅速性:程序自由化,且有当事人参与,得以及时达到定分止争效果;(2)经济性:程序简单化,节省当事人劳费;(3)隐密性:就协商过程与结果均可选择不公开;(4)和谐性:维持当事人间之和谐关系;(5)多样性:可针对不同争议类型,选择不同专业ADR机构;(6)自主性:自主协商程序,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决定结果;(7)便利性:可就近选择办理,不若诉讼程序须限定管辖法院办理等7大优点。
司法院希望藉由「诉讼外纷争解决(ADR)机构查询平台」之建立,增进民众对于多元纷争解决途径之认识,取得ADR机构之相关信息,迅速解决纷争,以因应现代社会对于多元纷争解决方式的需求。(2017.12)
资料来源:
自由时报20171216/B2
司法院新闻稿2017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