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法国名牌包 台湾业者判赔600万元
S180831Y3 2018年10月号
台湾业者二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所生产贩卖的「微笑之星smile」等4款皮包,涉嫌抄袭法国名牌C'eline的「C'eline Luggage」及Givenchy的「Givenchy Pandora」、「Givenchy Antigona」等皮包,经法国商赛玲有限公司及法国商纪梵希有限公司于2017年向智财法院提告,日前,判决二阿国际公司确实有抄袭之嫌,须赔偿赛玲公司200万元、纪梵希公司400万元,并且不得再使用或制造相关款式皮包。
智财法院判决指出,「C'eline Luggage」及「Givenchy Pandora」、「Givenchy Antigona」等皮包均具有一定的创作高度,而不是完全以模具或机械制造设计的作品,且具有美术技巧之表现,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著作。此外,二阿国际的「微笑之星smile」等4款皮包,整体外观与「C'eline Luggage」及「Givenchy Pandora」、「Givenchy Antigona」等皮包有高度近似,认定二阿国际侵权。(2018.08)
资料来源:
自由时报电子报2018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