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著作权 电玩游戏业者判赔2400万元
S190322Y3 2019年4月号
智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现河洛游戏有限公司制作的电玩游戏「侠客风云传」,涉嫌抄袭该公司的「武林群侠传」游戏而提告,智慧财产法院认定河洛游戏公司侵害智冠科技的著作权,判决河洛游戏公司及徐姓负责人须赔偿2400万元,且不得继续散布或公开传输「侠客风云传」游戏,并在报纸头版刊登判决主文一天;可上诉。
智冠科技主张,2001年8月,公司游戏开发组4名员工开发推出「武林群侠传」,徐男亦是其中一员,后来徐男自立门户开设河洛游戏公司,并于2015年7月间发行「侠客风云传」,事后接获玩家反应,「侠客风云传」的剧情、操作接口、人物设定等都与「武林群侠传」相似度极高,河洛游戏公司甚至以「侠客风云传是武林群侠传的新置版」营销,智冠科技认为河洛游戏公司涉嫌抄袭、改作,侵害智冠科技的著作权,因此提告。
徐男辩称,「侠客风云传」推出时,电玩双周刊以「新武林群侠传」作为游戏宣传,可见智冠科技早知该游戏呈现样貌,且该游戏光盘、说明书及包装盒也是智冠科技代制,但智冠科技却迟至2017年6月才提讼,已超过2年损害求偿时效,刑事部分也不起诉。此外,「侠客风云传」的剧情、角色、人物对话等都比「武林群侠传」丰富,并未侵权。
智财法院调查后认为,2款游戏角色造型或性格、事件剧情、场景、人物对话内容、武功招式、甚至武器等都极为相似,认定河洛游戏公司侵害智冠科技著作权,考虑河洛游戏公司推出「侠客风云传」共获利4859万余元及双方经销约定的利益分配,判决河洛游戏公司及徐姓负责人须赔偿智冠科技2400万元。(2019.03)
资料来源:
中时电子报20190322
自由时报电子报2019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