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王生技公司前总经理被控泄密 最高法院维持无罪定谳
S210806Y4 2021年9月号
葡萄王生技公司前总经理曾盛阳,遭自己弟弟、现任董事长曾盛麟指控,窃取公司「康贝儿乳酸菌」配方,曾盛阳被依违反营业秘密法等罪起诉,但刑事一、二审均认为相关乳酸菌成分不具经济性、合理保护要件,不属营业秘密,判曾盛阳等人无罪,最高法院维持前审见解,驳回上诉,判决无罪定谳。
检方起诉指控,曾盛阳于2016年间,由仍在公司任职之员工,从公司计算机下载文件、康贝儿乳酸菌产品配方,提供给网络部落客,让对方于网络经营之「小格子妈咪的部落格」发表「恐怖的直销益生菌配方」文章,并将乳酸菌成分书之照片内容上传至该文做为附图。
桃园地院一审认为,营业秘密须符合「非一般涉及该类信息之人所知者」、「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实际或潜在的经济价值者」、「所有人已采取合理之保密措施者」等三大要件,而该乳酸菌仅有部分配方遭泄漏,不致造成葡萄王损失经济利益或消灭竞争力,且配方若为营业秘密,于管理上却无应有合理之保护措施,认定该配方不属于营业秘密,判曾盛阳等所有被告无罪且免赔。
案经上诉,智慧财产法院二审亦认为,乳酸菌成分书所载内容,为业界可轻易得知之数据,不具秘密性亦不具实际或潜在之经济价值,同样判决所有被告无罪亦免赔。最高法院维持前审见解,驳回上诉定谳,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法院认为刑事判无罪,依法附民求偿不应准许,驳回声请。(2021.08)
资料来源:
自由时报电子报20210806
中国时报20210807/A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