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4日修正公布之「商标法」部分条文,定自2024年5月1日施行。

S240405Y2・S240402Y2 2024年5月号

  2023年5月24日修正公布之「商标法」部分条文,导入商标注册申请案加速审查机制、建立商标代理人管理制度,以及明确商标图样中部分具功能性之权利范围等新措施,行政院公告自2024年5月1日施行。

  一、新法引进商标加速审查机制

  考虑到部分业者有对于申请商标要出国参展或授权他人使用的需要,甚至因该申请商标的使用,收到第三人的侵权警告等情形,有取得商标急迫性。新法引进加速审查机制,申请人有实时取得权利的必要时,得备具加速审查申请书,叙明事实以及理由,缴纳每类加速审查费6000元后,由智慧局进行加速审查,预计发出首次审查通知时间可缩短到二个月。

  二、建立商标代理人管理制度

  为推动从事商标代理业务之专业能力认证及登录管理机制,新法建置商标代理人登录及管理机制。对于可以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资格,除律师、会计师等专门职业人员及通过专业能力认证考试的商标代理人外,为兼顾新法施行前已长年从事商标代理业务者之权益,明定新法施行前3年,每年办理商标申请注册及其他程序达10件,且于施行翌日起1年内申请登录为商标代理人,亦得持续从事商标代理业务,以确保既有相当实务经验者的权益。智慧局已于4月底公告商标代理人登录申请书,自2024年5月1日开始受理登录。

  三、商标图样中具功能性部分应以虚线方式呈现

  商标图样中具功能性之部分,例如:电风扇的叶片、轮胎的圆形外观,基于公益性考虑,并无法透过使用取得注册,而且不属于商标的一部分,不应将功能性部分纳入商标整体作为判断混淆误认之虞,新法明定功能性部分若未以虚线方式呈现者,不得注册。

  另外,为配合新法施行,相关「商标代理人登录及管理办法」、「商标法施行细则」、「商标规费收费标准」及「商标注册申请案加速审查作业程序」等4项子法,同步自2024年5月1日生效。(2024.04)


资料来源:
智慧局布告栏20240402
自由时报电子报 2024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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