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唱机置入汇集网络串流平台网址应用程序 业者违反著作权法判刑5个月
S240722Y3 2024年8月号
尚呈影音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林圣文,2018年与中国广州市天汇计算器科技公司合作,将天汇公司制作、汇集伴唱影片的网络串流平台网址应用程序,置入云端伴唱机,出租给下游不知情业者,置于公开场合营利,被查获含有未获授权之盗版伴唱影片,新北地院审理后依违反著作权法,判5个月徒刑,尚呈公司处罚金15万元,可上诉。
2017年间,不知情业者从林男等人手中租下云端伴唱机,置于新北市永和区「电话亭KTV」内营利,歌曲影片著作财产权人「扬声多媒体科技公司」市场调查人员,于同年9月前往消费搜证,报警处理,审理时林男辩称以为天汇公司所提供之歌曲有获授权。
合议庭认为,林圣文既然知道本案应用程序所链接者,可能为未经著作权人同意而擅自上传之盗版伴唱影片,亦知本案伴唱机播放之伴唱视听著作必须获得授权,却在天汇公司无法提供任何已获著作权人授权证明下,仍执意将天汇公司提供之应用程序置入本案伴唱机,再出租给下游厂商,其主观上具有帮助擅自以公开传输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财产权罪的不确定故意。(2024.07)
资料来源:
自由时报电子报2024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