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爬虫程序抓取数据库内容 七法公司创办人遭判刑
S250627Y3・S250626Y3 2025年7月号
法源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指控七法股份有限公司透过爬虫程序抓取「法源法律网」中的法规沿革、法规及其附件等内容,再存入「Lawsnote七法-法学数据库」后供检索营利,侵害该公司的著作权。新北地院日前依违反著作权法,判处七法公司共同创办人郭荣彦与谢复雅分别4年、2年有期徒刑,二人与七法公司应连带给付1亿545万元。
法源公司成立于1991年,透过建置法学数据库方式建立法源法学数据查询系统,不少司法机关与民间企业与其合作。七法公司则是成立于2016年,以「Lawsnote七法」为品牌,提供法律信息网络搜寻服务。
2021年间,法源公司发现七法公司的「Lawsnote七法-法学数据库」大量复制「法源法律网」中的法规沿革、法规及其附件等内容,侵害该公司的著作权,因此提告。2021年8月,新北地检署执行搜索,查扣人事、财务数据、笔记本电脑等,并在其云端空间里查扣到相关电子文件。七法公司认为这些资料是属于政府公开的资料,属于公共财,并没有著作权的问题。检方则认为,七法公司透过爬虫程序以自动化方式在「法源法律网」执行查询、下载内容,并将「法源法律网」之法规沿革等数据重制在硬盘等载体中,让客户透过付费及免费方式使用,此举,已涉犯著作权法中的「意图销售而擅自以重制方式侵害他人著作财产权」及刑法「无故取得他人计算机电磁纪录」。因此,在2022年8月间将二人起诉。
新北地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法源法律网」所公布的「法规沿革」资料,符合著作权法第7条第1项「编辑著作」之规定,而得「以独立之著作保护之」。七法公司以此方式剽窃法源公司的著作权,且相关数据作为营利之用,除重判外,针对法源公司求偿的金额一毛未减,全数判赔。(2025.06)
资料来源:
新北地方法院新闻稿20250627
自由时报20250626/ A1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