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读通过人工智能基本法
S251224Y9 2026年1月号
数字发展部发布新闻稿表示,立法院于2025年12月23日三读通过「人工智能基本法」,旨在促进以人为本之人工智能研发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建构人工智能安全应用环境,落实数字平权并保障人民基本权利。本法将确保技术应用符合社会伦理,维护国家文化价值及提升国际竞争力,奠立法制基础。
一、行政院自2024年着手规划推动「人工智能基本法」
因应近年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快速,国科会于2024年起着手规划法案的草拟,多次征询产、官、学等各界意见,召开专家会议,并由行政院召开跨部会协商会议进行法条讨论,凝聚各界共识,于2024年7月15日进行草案预告。而后于2025年由数字发展部接手推动法案立法作业,并同时研议「人工智能风险分类框架」。
于此期间,立法院亦有多位委员关注本法,并自2025年4月起召开数场法案公听会及审查会议,数发部除参与讨论,并针对委员提案积极拜会沟通,各方协力终使本法逐步臻于完备。
二、确立人工智能治理原则 兼顾发展与安全
本法确认政府推动人工智能之研发与应用七大原则,应遵循:永续发展与福祉、人类自主、隐私保护与数据治理、资安与安全、透明与可解释、公平与不歧视、问责。执行过程应兼顾社会公平及环境永续,提供适当之教育及培训以降低数字落差;同时建立资安防护措施以确保系统稳健性与安全性,并对人工智能之产出做适当信息揭露或标记。
三、以人为本 打造AI创新生态圈
「人工智能基本法」推动具体重点,包含宽列AI预算、办理AI产业的奖励补助及优惠措施、提供友善创新实验环境、推动人才交流与基础设施及建立数据治理机制,为我国AI产业打造创新友善的生态圈。
「人工智能基本法」立法后,政府将持续扮演跨部会协调平台,引导我国从半导体优势迈向软硬整合,在落实人权保障与数字平权的基础上,全力推动人工智能产业与应用。(2025.12)
资料来源:
数字发展部新闻稿2025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