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通过法案 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将成立 采二审二级制

S191218Y9・S191217Y9 2020年1月号
 司法院于2019年12月17日发布新闻稿表示,立法院三读通过「商业事件审理法」及「智能财产及商业法院组织法」,制定划时代新制,对于重大商业事件之纷争,能妥速、专业解决,分述相关特色如下:  
 壹、制定「商业事件审理法」共7章计81条条文 
一、运用科技审判:所有书状均应以网络系统传送书状,法院可以利用网络远距讯问审理事件,运用网络替代来法院的马路,便利当事人使用法院。 
二、设置专业法院: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下称商业法院)为高等法院层级,对于重大商业事件采二级二审制,能迅速处理纷争,使事件及早定谳。 
三、事件应由律师代理:重大商业事件应由有律师资格之人代为程序行为,使事件争点能聚焦,减少无谓争执,提升审判效能。  
四、采强制调解程序:重大商业事件应先行调解,由有商业专门学识之商业调解委员,协助当事人自主解决纷争,以减少诉讼劳累,快速终结争执。
五、引进专家证人及当事人查询制度:当事人可以请专家证人提供意见,强化审判之专业,亦可列举事项向他造查询或请求说明,加速审判之进行。  
六、秘密保持命令:程序中之文书、勘验物或鉴定所需数据,如涉及营业秘密,持有人得声请法院发秘密保持命令,兼顾真实之发现及营业秘密之保持。
 贰、修正「智能财产法院组织法」为「智能财产及商业法院组织法」,增设商业法院与原智慧财产法院合并为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  
一、商业法院以三人合议审理,采二级二审制,掌理商业事件审理法第2条第2项所定重大商业事件之审理(修正条文第2条、第3条、第6条)。另将智慧财产法庭及商业法庭分流,落实专业审理(修正条文第9条、第10条、第15条),且商业专业法官得以遴选具有商业专业之律师、中央研究院相关研究人员或公务人员担任(修正条文第14条)。  
二、设置商业调查官,由具备会计、投资、财务分析、经济及金融市场等专业人员,协助法官搜集、分析、判断商事专业资料及问题(修正条文第16条、第17条)。
  商业事件审理法、智能财产及商业法院组织法施行后,商业法院透过划时代的审理新制度,应可妥速、专业审结重大商业事件,优化我国经商环境,提升国家竞争力。(2019.12) 

资料来源:
经济日报20191218/A14
工商时报20191218/A13
司法院新闻稿20191217

TIPLO ECARD Fireshot Video TIPLOBrochure video TIPLO News Channel TIPLO TOUR 7th FIoor TIPLO TOUR 15th FIo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