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拍盗版宝可梦手环 男子遭法院判赔33万元

S200404Y2 2020年5月号
 日商任天堂株式会社开发扩增实境宝可梦,创造庞大商机,但台湾一名周姓男子却网拍仿冒宝可梦手环,直到任天堂于2018年网络巡察时,购得仿冒精灵宝可梦手环1个,提起求偿告诉,智慧财产法院判决周男须赔偿33万元,全案确定。
 任天堂主张,被告周男共售出377件仿冒品,审酌本件受侵害商标之价值、被告持有、贩卖仿冒品数量庞大、被告犯罪事实明确、以及被告犯后坚持不愿和解,显然无赔偿损害之意愿,以本件扣案仿冒手环零售单价之377倍计算损害赔偿数额,应属合理,本件扣案物品共侵害6件注册商标,计算损害赔偿额应为124万4100元。
 周男辩称,不知道所贩卖商品为仿冒品,其中200件为精灵宝可梦手环,另外标价30元为赠送之吊饰,30元不应与550元合并计算价额,请求法官驳回告诉。
 法院判决,周男被查获侵害商标权商品件数为307件,每件零售单价为550元,审酌其侵害之商标权应为4个、销售期间约半年,查获及实际销售数量约300件、每件零售价为550元、犯罪后矢口否认犯行,迄未与任天堂达成和解等,认为周男应负之赔偿责任,按查获侵害商标权商品之零售单价600倍计算为适当,判周男应赔偿之金额为33万元。(2020.04)

资料来源:
自由时报电子报20200404
TIPLO ECARD Fireshot Video TIPLOBrochure video TIPLO News Channel TIPLO TOUR 7th FIoor TIPLO TOUR 15th FIo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