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參審制 司法院長喊卡

C060314Y6 2006年4月號

司法院花了5年多研擬出的「專家參審試行條例」草案,司法院長翁岳生於院會召開前緊急喊卡。

翁岳生認為,國內部分專業領域有流派之別,專家若只當審判台下的鑑定人,還可由法官下判斷,如果成為法官,反可能有偏頗之虞,因此裁示暫緩提出草案送立法院。對此,有部分參與立法的研修委員認為翁院長的疑慮先前已有律師或檢察官、法官提出,為何到完稿後才提出,令人費解。

不過,刑事廳研擬由一般國民當法官和職業法官共同審理重大刑事案件的國民參審制,翁岳生並未同時要求停止草擬法案。

專家參審分為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三類涉及專業判斷的案件。在民事方面包括醫療、營建、著作權、商標專利、電路布局權、營業秘密、污染、證券金融、海商及勞動契約;行政訴訟的範圍類似。在刑事方面包括,公共危險、電腦犯罪、醫療致死或致重傷、交通肇事致死或致重傷、勞工安全、性侵害、著作、商標、證交期貨及少年案件。

 

摘自 聯合報2006.03.14 A8

   聯合報2006.03.06 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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