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男子因受雇販賣盜版微軟XBOX遊戲軟體獲利5萬,卻遭判賠微軟1569萬及登報道歉,男子表示無力還錢;刑事部分,則遭判刑8個月,緩刑3年確定。
台北地院判決,被告遭查獲販賣513種盜版軟體,每種軟體的賠償金額應為3萬,另再加30萬元的侵害商標賠償,總共應賠償微軟1569萬元。
台灣微軟則無奈表示,在台灣這類個人侵犯智財權的民事賠償判決,在實際執行上多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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