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植物專利將開放 最快明年上半年修法

C051229Y1 2006年1月號

政府對於農業生技智財權的開放,近期將有重大突破。「生物技術產業指導小組委員會議」,昨(28)日通過智慧財產局提出的專利法修正案,將開放動植物得以申請專利。這項決議將在近期送交行政院院會,希望明年上半年能通過立法。

為開放動植物專利,專利法第24條第一項「動植物新品種將不予發明專利」條文,將予以刪除,並增訂人為技術產生的動植物「產品」及「方法」得申請專利。

政府決定開放動植物專利,主要是評估國內生物技術已達世界先進水準,面對來自跨國公司基因改良產品,本土基改研發成果已足以因應挑戰。台灣將繼日本之後成為亞洲第二個開放動植物專利申請的國家。

農委會表示,同意開放動植物專利的前提是,必須保障「農民及研究免責權」,農民及研究者僅需在第一次購買植物種子時,支付使用專利費用,收穫後再進行的種植則不受專利限制;農民及研究者取得獲准專利的種子後,僅能自己種植,不得買賣。

 

摘自 經濟日報2005.12.29 A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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