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入股緩課專門技術範圍出爐 著作權、積體電路布局權、植物品種權等入列

C050706Y5 2005年8月號

立法院2月初通過「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技術入股五年緩課條款,經濟部明定適用此租稅優惠的專門技術,包括依國內外相關法規享有的著作權、積體電路布局權、植物品種權及營業秘密等,專利權也可比照專門技術入股緩課。另外,尚可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專門技術;相關細則修正草案已報行政院核定,可望近期公布實施。

另新興產業也可提供認股權證給專門技術及專利權擁有者,作為技術作價的回饋,並明訂在行使認股權時,以執行權利日股票的時價超過認股價格的差額部分,才課所得稅。

技術入股緩課將追溯至去年11日起實施,一旦施行細則草案公布實施,此期間專門技術(或專利權)讓予或授權公司使用,該公司須向經濟部工業局申請核發新興產業及專門技術(或專利權)認定證明,才能享有租稅優惠。

 

摘自 工商時報2005.07.06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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