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農業智財權 稻米年底列入品種保護 開放動植物申請專利 曙光乍現

C050701Y9 2005年8月號

農業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範圍將愈來愈廣,例如,農政單位已準備在今年底前,正式將稻米納入植物品種的保護對象,另外,農委會也與經濟部初步達成共識,修法將動、植物納入「專利法」的適用對象,讓研發螢光魚與基因改造動植物的業者、研究機構或農民,可以申請專利保護,避免遭人複製和剽竊。

新修正的「植物品種及種苗法」自630日起施行,被行政院農委會視為國內植物品種保護的新里程碑,因為,新法不僅保護新品種本身,也保護該品種的收穫物、直接加工物及從屬品種,保護年限最長可達25年。

一旦取得品種權保護的農作物新品種遭侵權時,品種權擁有者得依法請求損害賠償;至於進一步被列入限制輸出的新品種,一旦被查到違法輸出,更可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農委會科技處官員指出,種苗法保護範圍雖廣,但林業、水產及家畜家禽都不適用,因此,產業界,尤其是生技公司,正不斷疾呼政府開放動植物的專利申請。

 

摘自 民生報2005.07.01 A2

   自由時報2005.07.31 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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