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師法草案 政策大轉彎! 現存專利代理人可望就地合法

C050531Y1 2005年6月號

專利師法草案政策大轉彎!考試院、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已初步達成共識,現行專利商標代理人在專利師法草案通過後,可依其資歷申請減免應試科目。不過,由於向智慧局領有證書,且具有專利商標代理人資格者達8,000多人,這些人是否都能因此免試全數就地合法,考試院認為不宜過於寬鬆,對此仍有意見。

智慧局草擬的專利師法中,原本是採行專利師和專利代理人雙軌制,讓現存的專利代理人,在專利師法草案通過後,仍能執行相關業務。但是,多數專利商標代理人認為,以專利師和專利代理人來區分,有矮化專利代理人的感覺,不應有名稱上的差異,對於專利師法草案甚為抗拒。智慧局為化解阻力,經與考試院多次協商後,雙方初步同意,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16條規定,「具有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相當資歷者,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得視其不同資歷,減免應試科目。」

智慧局表示,預計在7月立法院下會期開議時,重新提報專利師法草案,依目前的草案內容來看,較符合專利商標代理人期望,法案通過的阻力也應該會減少。

 

摘自 經濟日報2005.05.31 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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