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盜版獎金提高 最高50萬元

C050419Y6・C050418Y6 2005年5月號

智慧財產局昨天宣布,提高檢舉及查獲網路仿冒、盜版的案件獎金,檢舉金額最高可達50萬元,並回溯至三月底起實施。

智慧局表示,由於音樂、電影及各種數位產品網路侵權案件,已有取代傳統盜版仿冒之趨勢。同時,透過網際網路平台銷售仿冒名牌商品之情形亦不乏少數,為及早有效因應網路新型態之犯罪,爰於「經濟部查禁仿冒商品案件給獎要點」中增訂針對查獲網路販售仿冒案件者,各依查獲仿冒品、電腦主機及伺服器之零售價格總值20%發給檢舉人及執行人員檢舉及查獲獎金。

此外,智產局也已擬訂「加強防制網路侵權實施方案」,將成立「網際網路侵權聯合查緝專案小組」,積極查辦網路上的侵權案件。同時協調網際網路服務業者,推動制定自律公約,建立會員與網路使用者管理規範,同時加強校園網路管理,全面遏止網路不法行為,保障網路使用者的合法權益。

 

摘自 聯合報2005.04.19 B2

   智財局新聞稿200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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