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便當“新包材”掀專利戰 「全家」取得專利權後才能提告

C050328X1 2005年4月號

超商便當鬧「雙包」!全家便利商店29日將推出前所未有的「包鮮料理」,以特殊的包材將食材包起來,強調色、香、味上都能保留原汁原味。無獨有偶地,萊爾富也將於4月上旬推出有相同概念的「炫封料理」。為了強調「把食材包起來」的原創性,兩家超商有可能對薄公堂。

日本全家便利商店於去年10月發明把「食材包起來」的概念,引進到台灣全家,不過在全家上市前,萊爾富的「炫封料理」於上星期四搶先對外曝光;從外觀上看起來與全家即將推出的「包鮮料理」幾乎一模一樣。

據了解,日本全家於323日在台灣申請發明專利及新式樣專利,申請的專利不是針對包材,而是整個把主菜包起來、微波加熱便當的概念。全家便利商店商品本部協理吳勝福指出,如果有類似的商品上市,日本全家會先蒐集資料,如果涉及侵權,不排除採取法律途徑。

智慧財產局表示,專利保護都是「屬地主義」,只有在台灣取得專利之後,才可提出侵權主張。智財局副局長盧文祥指出,基於WTO、巴黎公約的相互保障,目前我國和日本雙方訂有專利權申請的「國際優先權」,也就是日本全家於日本提出專利申請之次日起12個月內在台灣就相同發明提出專利申請時,可憑其在日本之專利申請案主張優先權;但申請期間仍不能憑日本的專利權向台灣廠商提出侵權,除非該業者將商品販售到日本,才會侵犯到日本全家的專利權。

 

摘自 聯合晚報2005.03.28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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