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利於海關全面查緝侵害智慧財產權的非法貿易行為,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海關緝私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報運的進出口貨物,如果有侵害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者,將可處貨價1倍至3倍的罰鍰,並沒收其貨物,而虛報出口貨品規格與不實憑證的罰鍰上限,則由現行3萬元大幅提高為100萬元;以藉此降低我國與其他國家發生貿易糾紛的可能性,並提昇我國國際形象。
摘自 工商時報2004.12.25 第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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