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專利改形式審查 原需16個月減為6個月 施行2個月來結案約8000件

C041011Y1 2004年11月號

 根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統計,截至今年922日止,專利待辦案件為84700件,與91年底110406件相較,已大幅降低25706件,降幅達23%,主要因為9371日施行專利法將新型專利改採形式審查,大幅縮短審查時程。加上新法施行後還沒審定的新型案均須改為形式審查,為避免新舊專利法過渡造成衝擊,因此全力審理新型專利案,自921月至936月共審結初、再審新型案約計43300件。

 隨著智慧財產權愈來愈受重視,專利案件申請量逐年攀升,智慧局表示,92年全年初、再審以及異議、舉發等各類專利申請案達81446件,較91年成長7.94%93年申請量仍持續成長中。

新法施行後,新型專利改採形式審查,凡符合形式要件且未違反公序良俗的申請案,即可給予專利權,因此也大幅縮短審查時程,由平均需16個月的審查時間縮短至6個月以內,施行2個月已結案約8000件。審查效能大幅提升,使我國各類專利申請案的平均審查時間較其他國家短,有利於生命週期短的高科技業加速成長。

 

摘自 自由時報 2004.10.11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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