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國外對於保護智慧財產權的要求,財政部昨日發布「海關查扣侵害商標權物品實施辦法」,明訂商標權人可申請查扣輸入或輸出涉嫌侵害其商標權的物品,但應提供相當於進口貨物完稅價格或出口貨物離岸價格的保證金或擔保,被查扣人則可提出2倍保證金,請求廢止查扣。
摘自 自由時報 2004.09.16 第2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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