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件立體商標誕生 申請案已達283件

C040902Y2 2004年10月號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日指出,截至831日止,提出申請立體、聲音、顏色商標的案件已達283件,特殊造型的酒瓶、營業場所外觀設計、糖果餅乾造型都可能獲得商標權。

在過去,商標只能是平面圖案,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去年(2003)1128日公布新商標法後,立體、顏色與聲音等商標納入商標法保護範圍,商標從此之後不再只是平面的圖案,一首令人難忘的旋律、獨特的色彩、立體造型,都可以註冊為商標。

智慧局表示,目前該局核准的第一件立體商標案是台灣菸酒公司申請的吉祥羊酒瓶。在國外的案例中,酒瓶是立體商標常見的申請案,如果酒瓶的瓶身設計很特殊,足可作為商品的識別來源,則可以申請商標權。不過,如果屬於功能性的立體造型,如瓶蓋,則不能申請商標。其他如便利商店、郵購招牌等,甚至是營業場所,只要外觀特殊,讓人一眼即能辨識,像圓山飯店的古典造型,已深入人心,可申請為立體商標。

 

摘自 經濟日報 2004.09.02 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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