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擬設重整破產專屬法院 行政院長表示將設重大金融犯罪法院

C040928Y6・C040922Y6 2004年10月號

為提昇國家競爭力,促使企業聲請重整或破產事件速審速裁,司法院政策決定研擬設置「重整與破產專屬法院」。學者主張破產事件依案件大小區分、重整事件全國3千多家發行公司、1168家上市櫃公司都應納入管轄,而專屬法院宜直接設在台北地方法院。

另一方面,由於股市接連爆發博達、訊碟、皇統等財報疑案,行政院長游錫堃21日表示,行政院將把會計師法、證券交易法修正草案列為立法院新會期的優先法案,加重金融犯罪刑責,防止經營者掏空公司資產,並成立「重大金融犯罪法院」,以維護投資人權利。

 

摘自 工商時報2004.09.28 8

             經濟日報2004.09.22 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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