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財權訴訟擬設高院層級專責法院

C040811Y6 2004年9月號

司法院規劃設置相當於高等法院層級的「智慧財產法院」,專責管轄全國智慧財產與科技訴訟案件,並擬採民、刑及行政訴訟合一的審理制度,以加速智慧財產權案件的審理速度。依據司法院的規劃,智慧財產權專責法院將專門審理專利、商標、積體電路布局、營業秘密及不正競爭等相關案件。

目前研擬的智慧財產專責法院設立可行方案,擬採取民、刑及行政訴訟三合一的方式,將智慧財產法院設計為高等法院層級(仿德制、美制及韓國制度),且維持地方法院民、刑的第一審,對於不服智慧財產法院的裁判,採取上訴許可制,在民事訴訟部分,原告得直接向智慧財產法院起訴,並將刑事訴訟部分,納入智慧財產法院審判權範圍。


摘自 經濟日報2004.08.11 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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