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著作權保護協會成軍

C040615X3 2004年7月號

有鑑於國人觀念不清,導致著作權侵害事件日益嚴重,因此「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等團體排除行業本質的藩籬,聯合組成「臺灣著作權保護協會」,並於今(十五)日舉行成立大會。

此一協會由「IFPI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ARCO錄音著作權協會」、「AMCO中華音樂視聽著作仲介協會」、「BSA臺灣商業軟體聯盟」、「MPA電影及錄影著作保護基金會」、「TBPA臺灣國際圖書業交流協會」、「臺北市音樂著作權代理人協會」、「MUST中華民國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臺北市電影戲劇商業同業公會」與多家從事影音與出版發行的業者一同組成。

政府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已多次修正我國的著作權法,希望其內容與精神能符合國際尺度,但遺憾的是各種因素的干擾,著作權法雖然經過多次的修正,卻依然與先進國家的標準存在著一定的距離,導致我國四度成為美國三○一優先觀察名單之列。面對國際壓力,部分人士似乎未能體察,身為世界村的居民,臺灣有其不容迴避的責任與義務。

 

摘自 中央日報200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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