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門再克愛迪達 26國興訟僅在台灣占上風 先登記先贏 adidas三條線商標禁用於衣服類

C060518Y2 2006年6月號

 將門和愛迪達為了三條斜線的商標爭訟不已,繼鞋、靴類之後,將門再傳「捷報」,在衣服類商標戰中再度力克愛迪達。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最近判決愛迪達敗訴,不能將三條線的商標使用在衣服類。

法官的判決理由很簡單,將門登記在先,愛迪達使用的三條斜線商標(圖一)和將門(圖二)近似,會讓消費者混淆,所以登記在後的愛迪達,不得使用該近似商標。

愛迪達雖主張其為著名商標,消費者不會搞混,但法院認為原告所提出的資料,如報章雜誌、型錄及發票等,日期都在1998年以後,比將門申請登記註冊的時間晚,無法證明兩家商標在台灣併存多年。

為了贏得專屬三條線的商標權,將門所屬的旅東貿易公司,和愛迪達所屬的德商‧亞得脫士‧沙洛蒙公司已在全球26國訴訟,但將門只有在台灣獲得勝訴。

 

(圖一)(圖二)

 

摘自 聯合報2006.05.18 C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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