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與傳統商標 擬准申請聯合式

C040517Y2 2004年6月號

智慧財產局指出,商標法新增的立體、顏色、聲音等新型態商標,考慮讓傳統商標專用人申請成為已註冊商標的聯合式商標,諸如統一超商的「7-Eleven」與紅、橘、綠的顏色組合,將可望合法申請成為聯合式商標。

根據現行商標法規定,商標得以文字、圖形、記號、顏色、聲音、立體形狀或其聯合式所組成。不過,傳統商標與新型態商標,得否共同以其組合式做為申請標的,則未有明確規定。智財局雖傾向可以新舊類型商標的組合式一起申請註冊,若個別商標態樣已具識別性者,申請人宜先評估是否減損整體商標的保護範圍。

以統一超商為例,已註冊的「7-Eleven」商標與紅、橘、綠三色的組合式已具相當識別程度,個別註冊就可能較為有利,因組合式申請字樣與顏色為商標整體的構成,未來若他人單單使用類似的顏色組合或商標字樣,權利人能否就擁有的整體商標行使專用權,恐有疑義,主張的混淆誤認權利範圍也因此受到限縮。

另有法界人士指出,目前實務上最大爭議在於,單一或顏色組合商標經原創業者長期使用後,成為業界普遍使用的標章,儘管新法已賦予顏色商標可為申請標的,並以新法實施日 (921128)為申請日,不過因其已為業界廣泛使用,根據商標法規定應不予註冊,也造成空有法規、卻無法註冊的情形。

 

摘自 經濟日報2004.05.17 11

TIPLO ECARD Fireshot Video TIPLOBrochure video TIPLO News Channel TIPLO TOUR 7th FIoor TIPLO TOUR 15th FIo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