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法擬定 「原則自由、例外管制」

C040513Y8 2004年6月號

為落實自由市場經濟,實施五十五年的「管理外匯條例」即將廢除,由「外匯法」取而代之,央行副總裁徐義雄表示,外匯法將朝「原則自由,例外管制」方向擬定,以免外界認為央行仍維持嚴格外匯管制。

外匯法主要規範事項包括,將明定財政部為外匯行政主管機關,央行為外匯業務主管機關,平常時期,銀行及其他事業辦理外匯業務應經過許可且依外匯法管理,大額外匯交易也必須申報,攜帶一定金額以上的外幣出入境要向海關登記。而非常時期,例如國內經濟嚴重失調等緊急情況下,行政院可實施外匯管制,公告採取關閉外匯市場、停止或限制全部或部分外匯支付。

 

摘自 中國時報2004.05.13 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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