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商標認定應個案審查

C040422Y2 2004年5月號

商標法增列特殊商標,加上現在的商品多具有複合型態的標章,業者認為同一商品同時在聲音、顏色、立體商標註冊,將引起更多的侵權糾紛。昨天智財局對此召開審查標準公聽會,會中雖未建立共識,但官方與業者都同意商標審查一定要「個案處理」。

自去年11月開放聲音、立體形狀及單一顏色標章申請商標註冊後,到目前為止,立體商標計有87件申請案,多數是酒類產品的瓶裝造型;聲音商標則有19件,以便利商店、廣告行銷的申請案為大宗;而顏色商標的申請則有56件。

 

摘自 工商時報2004.04.22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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